本帖最后由 墨上如玉 于 2018-10-5 21:18 编辑
他们青梅竹马,所以注定走不到一起。
——《没关系》
你们好。这里是一个童话。的确是一个童话,它有点可笑也有点愚蠢。但是那就是你。
——《对不起》
(一)
张恩惜很喜欢童话故事,可是她更喜欢胡邱羚。她知道胡邱羚喜欢的所有东西,比如胡邱羚喜欢踢足球,胡邱羚喜欢在卷子上写两个字母“MU”,胡邱羚喜欢在自己的QQ备注后面加一个括号,里面写上他给别人取的可爱的外号,胡邱羚喜欢的一切的一切,张恩惜每天都在口中念念有词。张恩惜成绩很好,她可以考到班级第一,还有年段第一,区第一,是让人很羡慕她的那个女孩子。
张恩惜很干净,不仅是衣服或是头发,她的脸庞白净,胳膊透着红润,她的衣服虽然破了好几个地方,但是女孩子都是用精巧的手工,缝上一些小巧的玩意儿。这就让人对她很欣赏了。不是做作的那种感觉,而是觉得如果张恩惜不这么做,她就不是张恩惜了。
不要问我为什么对张恩惜了解得这么多。只是因为我喜欢她而已。而我不敢告诉任何人。不仅仅是因为一个学渣对一个学霸的瞻仰,更是因为,我被列为学校校草之一,而张恩惜虽然成绩好,却是个不折不扣的——胖子。她身高蛮高的,大概165左右,而体重,已经到达170了。
这也成为学霸女孩被人家嘲笑的把柄了。
可是张恩惜没有管那么多。
有一天我和好友胡邱羚一起踢足球,正好我踢出一个球,刚巧滚到她的脚边。她的眼睛看向了我,我刚想说这是不小心的,胡邱羚已经走了过去,大喊:“我踢的我踢的我的锅啊呵呵呵呵……”很冷场的一句话。然后张恩惜就小心翼翼地把球踢了回去。
天上刚好下了雨。雨雾迷茫中我却没有了踢足球的心情。
后来我努力了一把,终于成为张恩惜的同桌。
有一天,张恩惜淡定地把一个小信封递给我:“任瞳,你可以帮我把这封信交给胡邱羚么?”我心里隐隐猜到了。
其实我完全有理由说我不要。
但是在那个微风习习的下午,我却说。好的。
晚上胡邱羚在宿舍打开了信,长达两千多字。
“胡邱羚同学:
你好!我是高一(四)班的张恩惜同学。我觉得我们可以有往来的话题……
………………
最后摘录几个句子给你吧,当做这封信的结尾:
你和我在人潮中交汇,那一刻你周身散发出的光照亮了我;
如果这时候下雪,雪也会暖化;
如果这时候春天来了,它也会变得更暖和。
期待你的回信哦。
高一(四)班张恩惜”
当晚胡邱羚写了回信,然后拿给全宿舍的人看。大家都笑死了。除了我以外。
“张恩惜同学:
你好!我是高一(一)班的胡邱羚同学!我们的话题千万不要涉及到吃好吗?我觉得你的体重和我不太搭边!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我也写几个句子给你吧,当做我信的结尾:
我在蛋糕店和零食店碰到你,那一刻你周身的体重让我窒息;
如果这时候下雪,雪都会被吓化;
如果这时候春天来了,它也会被吓回去!
学霸,好好努力!报效祖国!
高一(一)班胡邱羚”
我再次成了传达信的人。
我把信交给了张恩惜。这是她听得最不专注的一节课,她一直低着头,只见她的脸越来越红,却看不出或喜或悲。下课后,她小心地拿出一个粉色的文件夹,把那封信放了进去。
一个星期后,胡邱羚去了外国。
但是来信没有断绝。
而且张恩惜变了。她开始运动了。
每天大家在食堂里哄哄闹闹地抢着菜时,都可以看见她狂奔的身影。
直到要午自习了,才看见她拖着气喘吁吁的身子回到教室。
冬天来了,大家都穿上了厚厚的棉衣,什么都在变化,唯一不变的是年段第一依旧是张恩惜。
然而张恩惜却一直在变。很快春天要来了。
雪渐渐地少了,少了,落在我们眼睫毛上的小水珠渐渐没有了,随着雪一点一滴的消失,张恩惜身上的脂肪和油腻,也在一点一滴的消失。
春天来了,新的张恩惜来了。
下了运动场,张恩惜散开头发,待气喘匀以后,拿起长凳上的水喝了起来,迎着阳光看过去,那头栗色的头发,竟然映成了金色的。然后她直起身来,束起头发,朝气满满地走向我们的班级。
她的脸色依旧红润,却不复以前的大饼脸;她的胳膊依旧白里透红,却不复以前如同肥嫩的猪蹄。她的纤纤素指总是那么的好看。
每到下课时分,她便拿出信纸开始认真的写信。
写给胡邱羚的信,我知道。
直到高考的前几天,我问她:“恩惜,你在写信给谁啊?”她看了我一眼,绽放出一个美丽的微笑。我的心一紧。“写给以前那个你的好朋友胡邱羚啊,我们已经来信三年多了呢!”
我说,好吧,那你加油。
但我知道,我以后不需要再询问了。因为不会有来信了。
而且我知道这个所谓的胡邱羚,这些所谓的信,都是一个苦苦暗恋着她的一个男生,大半夜举着手电,在被窝中用泪水写下的信。每一字都在滴血。
“张恩惜:
你好!
前些日子我交了一个女友,我们青梅竹马的恋爱,我觉得身为我的红颜知己你该理解我的?为了不让她误会,我觉得我们的来信可能需要终止了呢……但我知道你不会介意的,因为这对我很重要,慕慕是我最爱的女人。
我们三年下来也交谈了很多啊,这些信你肯定也留着吧?有时候如果你想念我的话,你可以翻出来看看,我们什么细节都谈到了哦?
祝你快乐啊,对了,我有个好朋友,你知道的,就是任瞳,他很喜欢那种贵的要死的烟,你帮我买一盒给他好吗?国外的牌子他不要,真抠!
你忠实的 胡邱羚”
有多少个夜晚,我看着她清秀的字体,几欲疯狂。
我无法忘记这三年我是怎么过的。我去买国外的邮票,信封,然后最认真的写下那些信,更别说我第一封信是怎么写的。
“张恩惜同学:
你好!谢谢你还记得我!我也很荣幸成为你这样一个学霸的笔友!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最后我就送你一句话好了:
如果我们交汇,那光,就是你散发出来的!
你忠实的 胡邱羚”
我撕了又写,写了又撕,以至于我整整高中三年几乎没睡过好觉。
很快,高考了。
我们考上了同一所大学。
报道的那天,她拖着粉色的箱子,手里拿着一包“贵的要死的烟”朝我走过来:“任瞳,其实我都知道……那些信都是你写的。难道不是吗?我看到你的眼里布满血丝,手在颤抖,我就知道你昨晚为了写信又熬夜了……我很心疼你,你知道吗?呆子,这么折磨自己,为什么不表白呢,我其实深爱着你的文字,深爱着你啊!还愣着呢?过来抱抱我啊……”我走了过去——
——又是做梦了。
我笑着,说,谢谢啦。也许是哽噎了,也许是我的语气控制的刚刚好。她没有发现,拖着箱子离去了。大学四年,我们没有说过一句话。
她上什么课我就上什么,她坐在最前面,我选择坐在了最后面。
我习惯了看着她的背景。
每天晚上入睡前,我的脑子里只有她的名字。张恩惜,张恩惜,张恩惜。
那包烟,我抽了十年。今天,是我给她写第一封信的十周年。她早就嫁给了别的人,而我,浑浑噩噩地走在人群中,拿着她给我的烟,泪如雨下。
我在人间爱着你。
【完】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