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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[非官方论坛附加约法]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minixrs    时间: 2018-3-3 21:03     标题: [非官方论坛附加约法]

此为非官方论坛附加约法。
劳各位提建议。

不愿意受二楼法律保护者请私信登记,双方一方未登记则此法依旧有效。
作者: minixrs    时间: 2018-3-3 21:03

【论坛CP临时约法】
1.“CP”即couple,本身词义不做解释,每个人对CP的理解不同,具体分为三种。(1)仅限于论坛,不包括其他网络平台。(2)仅限于网络虚拟,不包括现实。(3)包括一切网络平台及现实。双方在确定关系时要事先说明程度,避免日后产生不良后果。
2.无论确定哪种程度的关系,都要对TA负责,禁止对他人使用暧昧的称呼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解。
3.禁止对他人使用威逼、恐吓等手段以达成自己的目的。
4.禁止前任CP对新任CP进行言语侮辱或者有人身攻击行为。
5.禁止短时间内多次换CP。
6.奉行“好聚好散”原则。
7.可以百合,可以断袖。
期中一人有违约行为时,另一方单方面提出分开必需有效
违反者虽然不会直接被禁言,但是.......敬请期待
作者: minixrs    时间: 2018-3-3 21:04

【非官方论坛人际关系、反歧视法初稿】
1、论坛所有用户不得以人脉、身份、所在原论坛时间来彰显与其他用户不同的地位。
2、所有用户人权平等
3、所有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压迫、侮辱其他用户
4、禁止侵犯用户的个人隐私
5、禁止道德绑架
6、禁止用过分言辱骂其他用户
7、无论如何务必给予用户个人尊严
8、禁止团体孤立团体歧视

违规者警告,严重者直接禁言。
作者: minixrs    时间: 2018-3-3 21:05

【关于家族法】
1、一个人最多只能担任三个家族的较高职位。
2、家族必须要有活动。
3、家族要有存在的立意, 不能以闲聊为主。
4、家族族长犯重大错误时,家联有权撤换族长。例:族长刻意挑起事端。
5、家族踢除成员需公布于众。且有明确理由。不满成员可申诉。
6、家族年度一总结。上报家联。
7、家族不可以带头拉动仇恨,歧视其他家族。
8、家族成员有权弹劾其他行为举止不端成员,当弹劾≥92%时,建议将该成员踢除。
(一切解释权最终归家联所有)
作者: minixrs    时间: 2018-3-3 21:05

1、不得以多次重复无用字符连续回答对方(三次及以上)
2、不得刻意煽动民众情绪挑起事端
3、禁止多次回答文不对题(帖子下面)的其他内容。支持聊天。
4、他人未回复不得多次“打扰”
5、聊天中禁止用灌水互相回复。
6、辩解时支持提出合理有据申辩,禁止使用“这个人我认识”“我知道他人品”“他学习好不是那样的人”等等。
7、“君子好色而不淫,小人好淫而不色”。本坛奉行人人皆可君子的原则。希望各位抛撒狗粮有度,暧昧关系有原则。望自重。
作者: minixrs    时间: 2018-3-3 21:05

占。
作者: minixrs    时间: 2018-3-3 21:06

占楼结束。
作者: 知柏    时间: 2018-3-3 21:10

晚好啊!
作者: 忆甜    时间: 2018-3-3 21:13

捧场qwq~
作者: 坏孩子    时间: 2018-3-3 21:25

捧场。。。
作者: 彭星越    时间: 2018-3-3 22:37

回复 3# minixrs


    放这里·就够了
作者: 彭星越    时间: 2018-3-3 22:38

回复 3# minixrs


    写的比我好多了
作者: 狮子狮子狮    时间: 2018-3-4 08:56

大佬。。。
作者: 秦岭、以北    时间: 2018-3-4 10:43

感觉我要被枪毙了好像
作者: 墨上如玉    时间: 2018-3-4 13:36

回复 1# minixrs


    啊。
不可以任何形式散播辩论区的投票链接。
如→戳。
作者: YSCLMyEy    时间: 2018-3-4 13:54

回复 16# 墨上如玉


    打不开
作者: 墨上如玉    时间: 2018-3-4 13:56

回复 17# YSCLMyEy


    那个估计是结束了…………√
作者: YSCLMyEy    时间: 2018-3-4 13:57

回复 18# 墨上如玉


    诶,你从哪搞到的链接
作者: 墨上如玉    时间: 2018-3-4 13:57

回复 19# YSCLMyEy


    这个保密。
作者: YSCLMyEy    时间: 2018-3-4 13:58

回复 20# 墨上如玉


    ……难道蒟蒻和你有交易?
作者: 安毛毛    时间: 2018-3-4 19:24

回复 1# minixrs


    我突然想到了一个有趣的事情
作者: 安毛毛    时间: 2018-3-4 19:24

回复 21# YSCLMyEy


    这里面一定有某种肮脏的交♂易
作者: YSCLMyEy    时间: 2018-3-5 21:58

回复 23# 安毛毛


    ……好吧
作者: 领主-南陵    时间: 2018-3-10 10:40

本帖最后由 领主-南陵 于 2018-3-10 19:52 编辑

回复 4# minixrs


    建议补充道德不强制约法(这个名字得改改)(意为不提倡做一些非符公德的事情以防事件像坏的方向演化,但不对此行为作出处理,除非出现恶劣后果)
1、不提倡谈论敏感话题
2、不提倡使用任何一语双关的讽刺语言
3、不提倡一贴少字,内容最好详实
4、不提倡各种转钱转来转去(这个最好弄到那边防水那里去)
5、不提倡把自己的认识强加于人
6、不提倡使用语气似强迫的引导语(比如不戳是傻子会后悔什么的)
(暂时写到这里)
作者: minixrs    时间: 2018-3-11 08:29

回复 25# 领主-南陵


    ok
作者: 苏莎艾SSA    时间: 2018-3-11 11:49

這是個好主意,可惜好多人用不到
作者: VTCV    时间: 2018-4-23 20:24

回复 2# minixrs


    这个好骚…………新论坛真是越来越好了呢~
作者: 彭星越    时间: 2018-4-30 11:02

回复 28# VTCV


    不该规定的地方都规定了
作者: 彭星越    时间: 2018-5-12 20:12

本帖最后由 彭星越 于 2018-5-12 20:23 编辑

回复 1# minixrs


    广告法初稿:
广告顾名思义,就是广而告之,即向社会广大公众告知某件事。是以简短信息为载体起到宣传或公告的作用,目的参差不齐,有的是单纯的宣传公告,有的是商业广告。
  1、进行公告在本论坛是允许的,但是不能发布商业性质或包含商业性质趋势的广告(无真实性商业广告不算),公告或宣传链接是可以的。
如 :对自己的帖进行宣传:
来我的贴吧~(此处链接)这是可以的√(此处还要参考论坛法,不能灌水)
   打趣性或滑稽性的商业广告(开玩笑)
8848钛金手机进口荷兰塑料皮……江南皮革厂倒闭了……
   不允许的:
存档保存

2、对特定乱发广告的惩罚
①灌水
涉及灌水参看←戳
②进行商业广告
分为情节严重和不严重者
不严重:发出商业广告认识错误及时修改不予警告和处罚,进行删帖
较为严重:发布商业广告不听劝阻,给予警告,如未改观,给予禁言3~10天处分,进行删帖
严重:发布商业广告屡教不改并持续行为,给予警告,马上进行删帖,给予10~2个月禁言
极为严重:多次发布商业广告屡教不改并还有发布广告趋势,辱骂劝阻者,态度极差者,马上进行删帖并给予2个月+~无限或禁止ip
注:进行较为严重以上处理的处理者要进行公示
作者: 轻舟、殇陌    时间: 2018-6-9 21:28

回复 4# minixrs


    1中较高职位指?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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